春雪一梦

突然诈尸

假如孟瑶有个姐姐(36)

此章有瑶愫,雷的小伙伴慎入啊

瑶妹啊,你悠着点,终生大事别那么快定下来,好歹通知下两位义兄啊,别上来就扔红色炸弹炸的聂大蓝大悔不当初!或者等路痴歌哥摸到兰陵了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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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洋不耐烦看那才子佳人花前月下的话本儿,默默腹诽了一会,又翻窗走了,还是自家那些听话的“宝贝们”更可爱些。

金光瑶在书房内下了禁制,来来去去的都能有所感应。薛洋一走,金光瑶就知道了,也并不在意,与秦愫略隔着一拳的距离,领着面带娇羞的少女去了金氏的百花园。

金家虽以牡丹为尊,但也不至于将金鳞台上上下下所有角落都种满金星雪浪,更何况这花中之王也需有臣民衬托方显高贵。不过这百花园位于后院,寻常外客倒是见不到,秦家虽附属与兰陵金氏,家主秦苍业也是金光善的一大心腹。但秦氏女眷到很少上这金陵台来,往常宴席秦家主母向来是能推就推,因此秦愫也是第一次见这百花园。

“哇,好多花,瑶哥哥,这里好美呀!”秦愫少女心性,见到眼前这迥异于牡丹雪海的一片姹紫嫣红,一不留神将心里对金光瑶的称呼叫了出来,回过神来,脸上红的几欲滴血。

金光瑶也被这一声哥哥叫的有些诧异。他与秦愫的初见就如每一本世俗话本里都必不可少的英雄救美。那时他满怀志气的拿着大哥的信投入金家门下,一心想做出成绩,好引得那高高在上的家主父亲的一丝目光。每一场战役他都冲在最前,又留在最末善后。秦愫也随着秦家的大部队到了琅琊一带,身为女眷本是留在后方帮助照顾伤员或是看守粮草。只是秦愫并不是那等娇滴滴的大小姐,也很是有一番热心肠,每次都极为积极的去前线帮忙运送伤者。恰逢有一场战役之后温家杀了个回马枪,金家修士猝不及防,顷刻间又重伤数人。也无人顾及要保护秦家小姐了,当世女修如虞夫人藏色散人之修为卓绝者实在寥寥,秦愫勉强支撑了几下,便力有不逮了。眼看着一剑再无可避,正绝望之时,只见一身着朴素布衣的少年一剑斜插过来,解了秦愫的危局。后又隐隐护在秦愫身侧,将她引至战场外围。秦愫生死之间走了一遭,惊骇难言。尚未来的及道谢。只见那少年回身对她安慰一笑,又重新冲入了腥风血雨之中。直到秦夫人闻讯赶来,死死拖住她往后方撤离,秦愫都没能从那张明明面染鲜血恍若罗刹,却又笑得无比温柔抚慰人心的脸庞里回过神来。

后来战事初歇,秦愫连忙去打听这少年的姓名。然而一个外姓门生,在金家这等极重尊卑的地方,恍若野草石子般卑微无名。几经辗转,只能确定当日的伤亡人员中没有那少年的身影,旁的就再也不知道了。秦愫只能按捺下那一刹的心动,安安心心的陪着对她看护更严的母亲守在后方,熬到那不夜天城内的灼世骄阳终于被人射入尘土。

再见面,昔日无名的布衣少年,成为了百家交口称赞的敛芳尊,金家的二公子,卧底岐山数年,一剑动天下的金光瑶。牡丹华服,眉点朱砂,原来他不止她一个人的英雄,更是天下人的英雄。

一颗芳心沦陷,此生非君不嫁。秦愫抛弃了女儿家的矜持,主动到金陵台来寻人。

金光瑶也不过是未及弱冠的年龄,又因出身常为人轻视慢待。第一次遇到秦愫这般毫不在意他出身而真心示好的女子,自然感动非常,而且他一向过目不忘,早在琅琊战场时便知道秦家的大小姐是真正良善勇敢的女子。况且秦家也是金氏麾下十分得用的中等家族,若能得秦苍业的支持,那他在金家的势力便能更上一层楼.......无论在情在利,秦愫都堪称佳配。他是喜欢她的,虽然还不算很深。但是他敢对故去的娘亲发誓,此生绝不二娶,若得一真心人,必以一生珍重。

“阿愫。你看,那边有一株木芙蓉,此花又名娇容三变,晨如雪,午似胭.....”金光瑶看着少女羞窘的无地自容的样子,十分自然的牵起那紧紧揪着帕子的柔荑,带着人走入百花深处。

“哼,这个野种倒是惯会讨女人欢心。金子轩!你是榆木脑袋嘛!阿离那么好的人居然也能被你气跑!我告诉你这次百凤山围猎,你要是哄不好阿离,你也别给我回金鳞台了!”金夫人带着金子轩远远路过百花园,大概是天生就气场不合,金夫人立马就注意到了园内的金光瑶。看着他和秦愫言笑甚欢的模样,不由得轻蔑一笑。家臣就只配娶家臣的女儿,他倒是看的清自己的身份。不过,这金光瑶不愧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和他那个不要脸的老子一样,对女人很是有一套手段。风流可恨,但是不解风情也很是愁人。看着自己容貌盛人的亲子,怎么就是绣花枕头一草包!从小定的娃娃亲都能被他作没了,好在阿离还卖她这个长辈的面子。这一次百凤山围猎的请柬已经送出,谁也别想阻挡她把阿离这个好儿媳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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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头,金光瑶这边不紧不慢的的思考着“终身大事”,孟歌还在艰难的与肚子中的馋虫做斗争。

以孟歌如今的修为,就算辟谷个十天半个月都没啥事,但是对于一个十几年来渴饮雨露,饥食草果的人来说,让她闻到了东街肉包的扑面的香气,看到了西街糍粑的晶莹的糖衣,听到了食肆汤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炸裂的气泡,实在是人间惨剧!

然而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苍天负我啊!

孟歌对于自己求签一般都能解出一个完全相反道路的方向感实在是心灰意冷。况且蜀地险要,本地人多的是一生不出家乡的。虽然有些见识广的能指个云梦的大概方向,但是真正的路线却也说不清了。好在每隔几月总会有些商队从蜀境往返经过,孟歌一路走一路打听,终于打听到旬日内便会有一支商队启程去往云梦。孟歌深怕自己又不知道走迷到了哪个深山野岭,干脆就留在了打听到的商队必经的这个小镇上。虽无盘缠住宿,但是对孟歌来说山洞树杈皆是可以歇息的地方,反正她也不惧虫蛇,野外也宿的安心。夜间寻一棵顺眼的树睡了,白天就在城中闲逛,然而每到饭点,总是要迎风流泪片刻,贪恋的嗅一嗅四面八方飘来的香气,再饿狠狠的掏出随手摘来的野果,啃上一大口,聊作安慰。

一个外地人,一个长相不俗的假小子,每天在自家摊口转悠,还眼泛绿光的盯着食客们碗里的东西。久而久之,大小摊主们都很有些吃不消。然而出来做生意都是为了养家糊口,眼见着这人似乎是一个无业游民,即使好心白送一餐又如何,总不能餐餐包圆啊。

蜀境之内多崇山峻岭,深山老林里时有野兽精怪出没,但也少有主动下山害人的。加之此地封闭,当世虽修仙世家盛行,但在这里,也只有繁华点的大城镇才有一两个不成气候的所谓“玄门”。所以普通百姓也很少见修士,看着那青衣女娃儿腰间配了一把木剑,只当是听多了茶馆说书的,学故事里的大侠削了个木剑玩玩,并不知除了话本里的江湖人,还有修为有所小成的修士才有资格佩剑。

直到某一天,住着城里最气派宅邸的富户家里闹了不干净的东西。那家见过些市面的老爷急忙遣家仆去稍远的平城中请仙师来除祟,那仆人早被家中闹得鸡犬不宁的怪事下破了胆,一溜烟就往外跑。心中惶恐之下,也没注意看路,刚好和站在小面摊前猛咽口水的孟歌撞了个正着。没想到应该是柔柔弱弱见风就倒的小姑娘纹丝未动,反而是他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字摔了个屁股蹲儿,连怀里藏着的孝敬仙师的钱袋都掉到了地上。

孟歌虽然没被人撞倒,但也被人从满眼小面的状态中撞醒了神。眼看到别人因着自己摔的狼狈,连忙捡起钱袋,把人扶了起来,“对不住,对不住。”

“你!”仆人龇牙咧嘴的捂着屁股站了起来,刚想骂人,听到了孟歌一叠声的道歉,又抬头看见了那张因为修仙而显得不符年龄的年轻脸蛋,对着这样一个和自己女儿年龄差不多大的好看小姑娘,男人也骂不出口了。

“唉,算我倒霉,下次注意点,别站在路中间了。”

“好,实在抱歉了。喏,您的东西。”孟歌提溜着那颇重的荷包递给了男人,又拱手道了一次歉。只是因着十几年的“野人”生涯,这个手势显得不伦不类,惹得男子多看了几眼。就是这几眼,让他注意到了孟歌腰间的佩剑。

想起自家老爷说,要请仙师,一定要请配着剑的,那种才是有真本事的!不会这么巧吧?一个小姑娘也是个仙师?可是刚刚他都撞到地上去了,人家却动都没动?诶,不管了,多说一句话也费不了什么。

“敢问这位姑娘,可是修道的仙师啊?”男人收过了钱袋,略带了几分恭敬的开口询问道。

“额,仙师不敢当。修道倒是真修过几年。”孟歌猜测了下男人的意思,小心的回了一句。

“仙师,请您救救我们家少爷吧。我们少年三天前突然说晚上看到了....看到了那东西,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说胡话。请了多少大夫来都治不好,老爷说一定要请仙师来驱邪才能救的了少爷!您行行好,麻烦随我去城东苏家看看吧。”男人也是六神无主了,听到孟歌承认修过道,也不及验证,就想将人往府上带。

“驱邪.....我不.....咳,您刚刚是准备带着钱去别的地方请,额,仙师,仙师来为你们家少爷驱邪?”孟歌少时就跟着人走南闯北的行商赚钱了,脑子活。一转念就想到了刚刚过手的那一袋沉甸甸的银子,又想起东街的肉包,西街的糍粑,眼前的小面.....嘶,我孟歌苦修了十几年,才终于突破了那古怪的结界,老头,不是,师父也说我资质不错,还搞不定一个小小邪祟吗!

“去!当然去....咳,去了就有钱拿吧?”孟歌矜持半晌,还是忍不住十分庸俗的问起了报酬。

.......老爷不是说仙师都是超凡脱俗,视钱财如粪土的人物吗?即使拿着这一百两雪花白银,都不一定能请的动仙师大驾吗?这人怕不是个骗子?!

“咳,自然,若是能救醒我们少爷,苏家自不会亏待您。这个,您继续往前走,拐个弯就能看到苏府了。小的还有急事在身,仙师见谅。”仆人想着自家老爷见多识广,自能分辨出真假。以防万一,这平城还是要跑一趟的,得请个正经仙师回来。

孟歌想着那些眼巴巴看了好几天,终于能吃到嘴的美食,也不在意那家仆突变的态度,一抹哈喇子,冲人摆摆手,自顾自的就往苏府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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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请到了哪位正经仙师....嘿嘿,估计绝对没人想到,是私心很喜欢的一位角色,早就想让姐姐和他见一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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